宁医科字〔2025〕010号
各单位:
2025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推荐工作,现转发宁夏医学会有关通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2025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实行限额择优推荐,推荐项目(候选人)应符合中华医学科技奖管理制度的规定,推荐材料内容按《2025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实施。
(二)个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或候选人: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或违反伦理道德的;违反《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工作行为准则》行为记录并给予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有科研不端行为,被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行为被取消相关资格的。
(三)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保密要求的项目,不得推荐存在知识产权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且争议未解决的项目。
二、申报工作
(一)拟申报
各单位组织申报完成人填写申报项目简介(附件1),3月10日(周一)前统一将学院盖章版材料附电子版报送学校科技处406办公室。
(二)正式申报
申报项目须登录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s://www.cma.org.cn/jis/front/login.do)完成本人账号注册(宁夏医学会单位识别码:NXH1080),进行推荐书填写。各申报项目须于3月20日(周四)中午12点前完成网上申报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具体通知报送纸质版材料的要求。
(三)宁夏医学会评审
宁夏医学会根据中华医学会分配的推荐数额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申报项目并进行公示。
三、形式审查
1.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两年以上,即2023年1月1日前完成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5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2.2023、2024年连续两年进入形式审查结果公示名单但最终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再次推荐。
3.2023、2024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本年度推荐项目完成人(系统会提示完成人是否重复)。
4.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系统会提示完成人是否重复)。
5.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和中华医学科技奖已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6.推荐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代表性论文的署名第一单位为国内单位,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应包含国内单位,论文的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包含项目主要完成人。代表性专利应由国内团队发明或设计、专利的发明人包含项目主要完成人。
7.青年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为中国国籍,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主要证明材料的知识产权归第一完成人及其完成单位所有,代表性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为(或包含)第一完成人,代表性专利的发明人应包含第一完成人。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