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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及专项任务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5-02-26  字体:【

医科字〔2025〕013号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有关文件精神,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及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正在进行中,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各部门,请各单位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并按照要求于规定时间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一、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附件1)

本类项目分为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类,其中规划基金申请者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含副高);青年基金申请者必须为博士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19851月1日以后出生);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此类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申请者需先填写并双面打印《申请评审书》3份,附电子版,待学校评审修改后通过申报系统直接上传《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再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申报附件2

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申请者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人员不得申报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此专项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申请者需先填写并双面打印《申请评审书》3份,附电子版,待学校评审修改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再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

三、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申报(附件3)

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本专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申请人仅限学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申请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人员不得申报。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此专项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申请者需先填写并双面打印《申请评审书》(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3份,附电子版,待学校评审修改后由学校科技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再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相关要求

(一)学校择优推荐无名额限制

(二)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类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所有申报的项目均采取匿名评审方式。《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四)系统已开放填报,项目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

(五)所有申报项目按要求于320日(星期)前将《申请评审书》各3份A4双面打印,各单位汇总填写所申报项目的汇总表后统一提交科技处,待学校评审反馈意见修改后完成系统上传等工作

(六)各单位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曹媛

电子信箱:kjc@nxmu.edu.cn

联系电话:0951-6980057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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