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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自治区法学会2025年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5-03-11  字体:【

宁医科字〔2025016

各单位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转发《关于申报自治区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依据《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中选定方向申报研究课题,可以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委托课题、自筹课题、青年课题,其中青年课题项目主持人一般不超过40岁,并具有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具有法学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在法律实践部门工作并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

三、课题研究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题组应由法学院校、科研机构的学者和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共同组成。确定的支持经费管理单位应为法学院校、科研机构等有收费权限的事业法人单位。

四、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成果学术评分较高,成果转化较好的,主持人本年度再申请的优先立项;学术评分较低,成果转化价值不高的,再申请的不予立项。

五、课题申报内容严禁涉密或存在敏感信息。

六、请各部门积极组织,严格审核,于3月17日前提交《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部门汇总表(附件3)1份。

联系人:曹媛

联系电话:0951-6980057


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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